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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写

【书名: 令则 随写 作者:康辰c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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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“贞洁”那么重要,尤其对女性?

为什么男性不须死守“贞洁”?

“贞洁”很难判断,多少正人君子道貌岸然,何其斯文一个人,又是温文尔雅,又是纯洁美好,内里却从根子上烂掉了,但是这烂掉了的根很难被人觉察。说白了,只要演得好,又谁说其放荡不堪?

为什么男人格外看重“贞洁”,尤其(却只)看重女人的贞洁?他可以接受自己朝三暮四、拈花惹草的,却看不惯女人“圆滑世故”“左右逢源”,是不能接受有女人比自己更“放荡”吗?之所以有男人那么重视所谓三两“贞洁”,其实是因为他在物化女性。

她是我老婆,她是属于我的

除了我谁也不能碰她

可笑,“她”凭什么是你的?她做过什么、要做什么与你何干?你说她不守贞洁,可这被不守的贞洁却正是她曾经对别人的忠贞。

为什么说“守贞洁”就是忠贞?因为女子的贞洁能够被肉眼观察到吗?还是说忠贞只有“守贞洁”这一条路可以走?对你忠贞就不能“犯错”,但“被不守的贞洁”是曾经被不守的,跟你和她之后的生活有什么关系?

当下“纯净”,之后“纯净”,就是“纯净”“贞洁”的。

“纯净”“贞洁”不是说“完完整整”,不是说绝对“纯净”“贞洁”,过去的事都已过去,死争也没有意义,眼光长远,要向未来看。

转变心态,坚决不能物化女性,从破除“贞洁迷信”开始。



男女是平等的。

想想看,你身边的女性朋友去当兵,你下意识怎么看待?

啧啧啧,就她,也去当兵?

当兵那么辛苦,她也能受得了?

女的就本本分分的,当兵吃苦不是女人该做的,“保家卫国”是男人的事。

为什么?凭什么?谁说女人不能当兵?为什么女人当兵受人反对?女人缺胳膊少腿吗?女人生来就必须要在温室里长大吗?女人活该受保护,被特殊对待吗?

有人说,繁衍后代是女人的职责,征战沙场是男人的使命。天爷,谁说的?

女人男人,都是人,男人能做的,女人同样能做,不是一定比男人差。

一个女子,不能天然产生“受人保护”“处于弱势”的心理。但是不能否认,女性从生理构造上来说,就是天然地相对于男性来说要处于弱势。

绝大多数女性,天生相对于绝大多数男性来说要处于弱势,但又要求男女平等。

男女平等,不是说男女同等,但什么才是男女平等?宪法说,男女平等即男女两性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家庭等各个方面,享有同等的权利,负担同等的义务。

服兵役既是权利也是义务,所以男女都能服兵役,没什么好指摘的。

男女平等,其实最重要的是“心理平等”,打心底里认为“男女要平等”,男人能做,下意识要认为女人也能做,同样,女人能做,男人也能做,但是我们不能质疑所谓的“社会陈旧观念”。女人穿裙子,不是说男人不行,男人也可以穿裙子。你可以不这么做,也可以表示十分地不理解,但是最起码,你要尊重。但确实,最起码人要自重,这里的自重是说人不能一味地打破社会固有观念,要有最基本的素养。有些事是可以但不提倡。

我们似乎天然地就有“性别歧视”,比如说男人抽烟,大家似乎比较能接受,但如果是女人抽烟,不自觉会产生“这个女的哦还抽烟”的想法,但抽烟之于男女有什么分别?男人随地吐痰,路人也就白眼一翻,似乎这是他“该做的”,但如果是女人随地吐痰,似乎谁都想指着她的鼻子“破口大骂”,一个女的一点也不注意检点。男人露腿,穿个大裤衩,走过去也就走过去了,谁会花工夫指责他?一个女的露个腿,看到的人似乎会产生“不注意检点”的想法,人都长有腿,爱露就露了,不露不该露的就好。男人就是光个膀子,你看见了也不会说“这人真是伤风败俗”之类的话,为什么女人露个肚子都要被说三道四?我好容易瘦出来的肚子,我看了高兴,我乐意露就露,与你何干?



穿衣自由,但要穿衣得体。

你想怎么穿,真的,这是你的自由,谁又能管住你?但前提是要穿衣得体。

穿衣得体,自己看了高兴,社会看了不会“有伤风化”。真的,有一些“风化”是不能“伤”的,当整个社会是个人看了都要否认你的穿搭,或许是你过于超前,你想要坚守便坚守,继续忍受别人的异样眼光,不然就是你可能真的“有伤风化”了。“社会”的包容性是很强的,不到“过分”的程度“社会”不会为难你,也不是为难,也就是提醒或是告诫。

不露不该露的,裹个床单也没什么,不理解但尊重;专挑引来异样眼光的地方来露,别的地方裹得严严实实也不行。

“奇装异服”是相对于大众生活来说,或许你穿的别人没怎么见过,或是由于有些落后,打心底里认为你穿的“有伤风化”。“风化”有的是社会皆有的,有的是个人固有的,别人不理解你,只要你穿的不伤社会皆有的“风化”那就可以了,三两个人跟你初次见面,他们的所谓“有伤风化”认真计较起来又值几斤几两?

还有,你既然选择了穿可能不被大众接受的“奇装异服”,如果你早有预料,那就坦然接受别人的异样眼光,如果你没想到,还是那句话,只要不伤社会皆有的风化,都可以的,别管别人。你穿了这所谓“奇装异服”,你是为自己开心,为懂你的人看了开心,或许你只为自己开心,那你只求自己开心就好,为什么在意别人的眼光?他们太落后了,可能到他们孙子那一辈才能接受你的“奇装异服”,可你在你这一代就已经接受了,你比他们提前享受了你的“美丽”,他们也十足可悲的,不懂得欣赏你的美。

不伤社会皆有的风化,露该露的地方,绝不露不该露的地方,都可以的,不能理解也能尊重。

如果你天生与社会皆有的风化背道而驰,就欢喜“迷蒙”“朦胧”“若隐若现”,那思想足够开放的作者本人也表示既不理解也不能尊重,即便理解也表示不愿意尊重。就是说,不伤社会皆有的风化,无论如何,怎么样都能做到即便不理解最起码尊重,一旦真的“有伤风化”,真的,被骂死也确实活该,如果你分不清什么是“社会皆有的风化”,在你第一次如此“穿着”的时候想必应该有三两个“好心人”给予好心劝告,除非真的没看到或是没有人劝告,如果已经有,依旧执着于自己的“隐约迷蒙风格”,抱歉说一句,你被唾沫星子骂死那也真的确实是“活该”。

穿衣要自由,不理解但尊重,穿衣要得体,不能“有伤风化”。



“有伤风化”,什么是“风化”?

“有伤风化”不是说穿的花花绿绿就“有伤风化”了,“露胳膊露腿”就“有伤风化”了,就一句话,刻意表现你的“隐约迷蒙”或是直接露不该露的地方,这两样才是“有伤风化”。

社会足够先进,人是会欣赏美的,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是为自己开心,绝不是为取悦别人,当然,别人看了也开心这属于意外之喜,不要因为别人的不开心丢了自己最初的开心。

“女为悦己者容”,最大的“悦己者”其实是人自己,男也要“为悦己者容”,为自己“容”,自己开心最重要,前提是不要“有伤风化”,毕竟你是生活在“人类社会”,确实要考虑“社会的看法”,如果你真能超脱于“社会”,那自然最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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