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书名: 剑,不请自来 第三十六章 龙头河 作者:小生怕子神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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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源:
有水自东北山涧悬崖而下,其高数十仞,状若龙头吐水,谓之龙头河。
在潜灵小镇中,龙头河是生命之河,上游蜿蜒如龙身,水流平缓,鱼跃潭正在上游中部,好似龙心。
东北悬崖,名为龙头崖,河水湍急,形成瀑布,一泻千里,如同银河落九天。
下游,水流平缓,绕悟荡山而流,乃小镇居民取水之地。
曾不争等一众小辈从小就听着龙头河的传说长大,特别是老王,总是信誓旦旦、绘声绘色地述说,一副亲眼目睹的模样。
相传,烛龙陨落,其龙身由天而降,砸在悟荡山,形成河道,其血化水,奔流不息。
老一辈人都说,烛龙未死,只是陷入了沉睡,总有一天,河水倒流,烛龙会再造龙身,重现人间。
曾不争第一次听说的时候就嗤之以鼻,拆穿老王的胡编乱造。
小镇街头,有一座枯井,名为封龙井,只要不眼瞎,谁都瞧得见,烛龙会复活?
活过来被封啊!
老王当时那是一个气,又说不清这个事,编不了,直接撂下狠话,让小不争以后找到媳妇小心点。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当天晚上,老王就被人敲闷棍,几个黑影给他套上麻袋,硬是揍了半刻钟。
后来,有媳妇的都防着老王,只要他敢踏进谁家门,非得拿着扫帚追得他四处乱窜。
隔壁老王,谁敢给他机会?
那不是自个找绿帽戴嘛!
正从悟荡山下来的曾不争,看着龙头河桀桀怪笑,老王这些年身上的屎盆子,有大半都是他和付东流扣上去的。
隔壁老王的含义,也是他生动形象的暗中传播。
不过,老王家那傻大个能娶到媳妇,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,毕竟老王的名声比狗屎还臭,还有人家愿意把闺女嫁过去。
一想到傻大个,曾不争心中生出了一丝愧疚。
老王家世代单传,傻大个是独苗,名为王莽莽,从小脑袋就有点不灵光,看着高高大大的,实际上憨憨傻傻,总是吃亏的那个。
曾不争对他极有好感,或许是因为每次叫他的名字,曾不争总能想起原来的世界。
望长城内外,惟余莽莽。
相处的时间长了,曾不争也就知道了王莽莽的小秘密。
他一直在把别人当傻子!
每一次,看似他吃亏,引得周围人哈哈大笑,其实都是他故意为之,别人笑他是傻子,他笑他们是白痴。
正是如此,往往惹大祸的时候,哪怕是他弄出来的事,也没人信,都是死肥猪、李坏、付东流这些祸害背黑锅。
大智若愚!
心如发丝!
曾不争暗地里朝老王扣屎盆子,王莽莽都知晓,不过他只是呵呵一笑,真要敢做什么越界的事,他就不废话了,直接提刀砍人。
反正他是傻子,谁会和一个傻子计较?
曾不争想通这点后,将王莽莽的危险指数番了数番,属于绝对不能招惹的人。
所幸,他们的关系,这些年着实不错,要不然,王莽莽成亲的时候,付东流怎么跑床底下躲着的?
还不是曾不争打的掩护,故意去闹新房。
思及此,曾不争缓缓停下了脚步,心中一惊,完犊子了!
平时怕老婆的憨厚汉子,之前睥睨群雄,战力无双;混吃等死挨千刀的死肥猪是一头老妖怪;温和的罗大叔言出法随,浩然正气铺天盖地。
那么小镇里面的其他人呢?
林老头是林九的师父,还是小镇里的“话事人”,花沾衣来小镇都要去拜山头,他要是没有隐藏身份,曾不争能把头砍下来当球踢。
这老头还不可怕,反正平日里也没招他惹他,但是老王呢?
万一这老小子也不是什么正常人......
想了想,曾不争还是决定回去收拾包袱赶紧跑路,要是露了马脚,隔壁老王知道都是他搞的鬼,还不得白刀子进,红刀子出?
他的脑中一下闪过光阴长河中看到的三千丈金身,喃喃自语道:“老爷子,那么你呢?老乞丐的马甲下究竟隐藏的是什么身份,我又是谁?”
曾不争不是潜灵小镇的原住民,没有祖坟,没有祖宅,没有亲戚,唯一的亲人在他五岁的时候也与世长辞。
这是一个很不合理的地方,如果世代在此居住,即便是一脉单传,也会有一些外戚,祖宗牌位更是少不了。
然而曾不争都没有,每年清明,也只是去老乞丐的那座孤坟烧点纸钱,点上三柱香。
孤坟?
曾不争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,老乞丐是真的死了,还是金蝉脱壳,只要挖开那座坟就能知晓。
天人交战!
一边是对老乞丐遗骸的亵渎,一边是对真相的渴望,两股念头不停交战,杀得眼红脖子粗,有来有往。
“呼。”
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。
在落日的余晖中,曾不争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,真的只是差一点,他就打定主意去掘坟,不顾一切去寻找真相。
最后对老乞丐的思念战胜了那股邪念。
“老爷子,或许你还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,或许你已经喝下孟婆汤轮回转世,小不争都当你在那座坟中吧,年年给你祭拜,也不枉咱爷俩的祖孙情了。”
假如老乞丐真的是假死,那么必然在他身上谋划什么,他不愿去想,也不敢想。
一切如风消散吧。
曾不争继续下山,心情不错,有些事想不通,就懒得想了,总会有揭晓真相的时候。
没多久,他到了山脚,看见傻大个靠在一棵树旁,昏昏欲睡。
王莽莽,身高足有两米,体型魁梧,一头短发,干净利落,面容与英俊沾不上边,却十分耐看。
曾不争悄悄靠近,正准备一巴掌拍到他的肩膀上,就被他的大手抓住手腕。
“疼疼疼,放手!”
王莽莽憨憨一笑,放开曾不争的手腕,然后两手直接将他举起来,看了看,古怪道:“不是哑巴了?”
随即补充道:“没事就好。”
曾不争呵斥道:“你个大傻子,快把我放下了。”
王莽莽如他所愿,举在空中的手直接放开。
“哎哟!”
曾不争一下就掉到地上,龇牙咧嘴,不停揉自己的屁股。
傻大个一屁股坐在他的旁边,憨笑着看向龙头河。
曾不争好奇道:“没事不陪你新媳妇,怎么跑这来了?”
王莽莽挠挠头,说道:“山里面不太平,俺爹说你跑山里了,我过来看看,还没上山,碰到林叔,让我在这等你。”
曾不争一拳打到王莽莽的腿上,怒道:“给你说了多少次,别在我面前装成傻子样,扮猪吃虎,你早晚变成猪。”
随后他狐疑道:“傻大个,你别告诉我,你也是高手?”
王莽莽下意识想挠头,但是想到曾不争的话,他又板着脸道:“啥是高手?”
“高手就是......”
曾不争准备给王莽莽好好解释一下什么是高手,就看到他一脸坏笑。
不用说,这大个子又在拿曾不争取乐。
还没等曾不争动手,他摊手道:“俺不是高手,就是有点力气,能抗揍,俺爹说我出去能被人一拳打死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真的!”
王莽莽为了让曾不争相信他,甚至举起手,竖起四根手指,义正言辞说道。
曾不争将信将疑,不过王莽莽也就十八岁,就算有点真功夫,估计也厉害不到哪里去。
王莽莽看曾不争信他,憨笑起来。
他没说慌,他确实是有点力气,一拳砸下去能在潜灵小镇的门户上砸出个拳印,同时,他是真的扛揍,老王找林九揍他,硬是一声不哼。
作为潜灵小镇年轻一代中年龄最大的一位,王莽莽走出去会被一拳打死?
当然!
除非是老一辈风云人物臭不要脸以大欺小。
曾不争站起来,拍了拍屁股,真疼,傻大个绝对是故意的,不过,这个感觉蛮好,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,不正是怕他有什么危险嘛。
他看王莽莽还坐在地上,不由笑道:“咋滴,家里媳妇暖被窝不舒服,要坐在这?”
一提这个,傻大个罕见的脸红,痴痴傻傻,回味无穷。
秦素,傻大个刚过门没多久的媳妇,比他小一点,是个苦命姑娘,娘亲走得早,爹又是个酒坛子,整日醉生梦死,乡亲们可怜这丫头,平日里都会主动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来帮她。
姑娘也争气,每家每户的恩,她都记着,长大后,总是一点一点的还上,还顺便照顾她那个不省心的爹。
她嫁给王莽莽,小镇的人都说是老王花钱买的,要不然,就凭老王那口碑,还有王莽莽那傻样,谁愿意糟蹋自家闺女?
曾不争倒是知道真相,只是那时候口不能言,再加上是给老王扣屎盆子,他也懒得去说。
傻大个与秦素是青梅竹马,自幼,他就喜欢跟着秦素跑,而秦素也总是维护他,不让别人嘲笑。
两人的结合,是情投意合,水到渠成。
老王名声在外,有人愿意嫁入他家,怎么会不答应,就差宰了死肥猪去还神,更何况还是秦素这个让他心满意足的闺女。
至于秦素她爹,有酒万事足,也不没什么好不同意的,只是两人新婚那晚,他出人意料的没有烂醉如泥。
曾不争伸了一个懒腰,朝王莽莽喊道:“走,回去了。”